在清朝統治者的觀念中,清朝的核心領土是原明朝的所謂漢地兩京一十三省,糧財稅都來自于此。其余的領土,包括東北、內外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台灣都是邊疆地區,屬于賠錢貨。之所以要控制這些地區是吸取歷史上各王朝的教訓,防止這些地方出現少數民族政權威脅它核心區域的安全。至于更外圍的地區,他們不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