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題目,一下子就想到朱玲玲。有諸多細節能證明,她的前公婆霍英東和呂燕妮很喜歡她。當年的千萬聘禮和盛大婚禮,生了孩子后的褒獎,跟前夫鬧分居公婆親來說和,甚至離婚再婚后回來參加兒子婚禮也是焦點,此時呂燕妮還健在,可以看做是她的默許。獲得公婆如此厚待,莫說豪門,普通人家的媳婦也沒幾個。
朱玲玲什麼樣呢?19歲艷冠群芳奪得港姐冠軍,木材商家庭嬌寵的小女兒,媽媽明確跟霍震寰說過不慕富貴不希望女兒被玩弄感情,愛女之心溢于言表。嫁入霍家后10年三個兒子,婆家不讓出門做事就待家里,保持美麗有需要時盛裝出席,無事時安心帶孩子,在公婆面前極盡乖巧。出身,名聲,容貌,情商,兒子,每一條都無可挑剔盡善盡美,才博得公婆歡心。
但那又如何呢?公婆再喜歡,都無法保障男人忠貞,也無法退步給她自由。那麼討公婆喜歡的朱玲玲還是離婚了。所以,公婆喜歡其實不意味著自己幸福,很大程度上還要讓渡自己的權益委曲求全,真沒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