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有兩種,一種是有共同孩子的,另一種是沒有共同孩子的。
我想定義為前妻的是前者,后者最多算是前女友。
毫無疑問,有前妻是很不幸的事情,離婚畢竟是一件痛苦的事兒,有個前妻,說明你經歷過痛苦至少是糾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