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網絡上搜集,然后整理的,看word日期是2010.5月份,東西很多很雜,從炎帝、黃帝、共工與祝融的紛爭開始說起,直到夏王朝的建立,也許可以證明一些東西。
靠,誰改題目了,我記得明明有問夏朝到底存不存在!!
多數一句,此答案并沒有經過考古證據,只是答主的邏輯,或者說是答主認為存在歷史中自然而然的邏輯,答主物理系出生,考古歷史不是我的專業,所以請專家們輕噴。
大禹治水的時候有沒有龍的幫助,應龍又是誰?
附帶一題獵奇傾向的,KEY:應龍,九鼎,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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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夏之前的社會結構
第二章,新的權利,國家
第三章,華夏
夏王朝是我國信史上有載的第一個王朝。今人往往指其為第一個奴隸制國家,根據的原理大致是人類社會的五個階段的劃分。察馬恩的原意,以唯物的,生產力生產關系的觀點來看待人類社會的發展自然是最為科學的,但上古時代的人類社會受地緣以及自然環境的影響甚重,其反映在社會形態上自然會十分不相同。夏王朝究竟是一個怎樣的國家,又因著什麼樣的因素而成了這樣的國家,今人往往沒有在教科書上娓娓道來。這篇小文就是希望能從雜蕪的上古史傳說中捋出一個比較清晰的條理,力求能將夏這個國家誕生的每一個步驟都落在實處,或至少不悖于常識。
一, 夏之前的社會結構
可以知道的是,在夏之前的堯舜時代,生產力已經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人們已能農牧,居有定所,其氏族部落常聚落在黃河及各支流兩岸,是典型的大河文明形態。
史記五帝本紀記載,「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而昌意之子也。靜淵以有謀,疏通而知事;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治氣以教化,絜誠以祭祀。北至于幽陵(冀北,遼南一帶),南至于交阯(今越南北部,至少應是云桂一帶),西至于流沙(今甘肅),東至于蟠木(魯,浙北一帶)。動靜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屬。」
據徐旭生先生的研究,帝顓頊最重要的作為就是改革了宗教,掃蕩了「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 國語?楚語)帶來的意識形態及社會秩序的混亂,而最終將這個巨大的氏族部落的統治權歸為大巫所有,「命重黎絕地通天」,「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也就是只有帝顓頊和大巫重能司天會神,以神的旨意管理整個部落聯盟,黎作為小一級別的巫,負責傳達旨意,管理百姓。而帝顓頊確實也有這個能力,從史記的記載來看,顓頊天賦極高,有謀而能知,不易被蒙蔽;知道牧與農的方法;知天文歷法,能根據天道來制定人間的法度;修身治氣而教化大眾,恭敬祖先(這個對氏族社會的凝聚尤為重要),并形成了一整套祭祀的制度。
有了這幾方面領先的文化,一個以帝顓頊為宗教之主的重黎神巫統治權力架構(又有人稱之為「巫祠時代」)就在這個巨大的部落中構建成功了,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屬(更為精細的闡述可以參看徐旭生先生著的《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
二, 新的權力,國家!
堯舜時代,是氏族公社社會的晚期。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寫過這樣一段話來描寫古希臘的這個時代,「在英雄時代的希臘社會制度中,古代的氏族組織還是很有活力的,不過我們也已經看到,它的瓦解已經開始:由子女繼承財產的父權制,促進了財產積累于家庭中,并且使家庭變成一種與氏族對立的力量;財產的差別,通過世襲貴族和王權的最初萌芽的形成,對社會制度發生反作用;奴隸制起初雖然僅限于俘虜,但已經開辟了奴役同部落人甚至同氏族人的前景;古代部落對部落的戰爭,已經逐漸蛻變為在陸上和海上為攫奪牲畜、奴隸和財寶而不斷進行的搶劫,變為一種正常的營生,一句話,財富被當作最高的價值而受到贊美和崇敬,古代氏族制度被濫用來替暴力掠奪財富的行為辯護。
所缺少的只是一件東西,即這樣一個機關,它不僅保障單個人新獲得的財富不受氏族制度的共產制傳統的侵犯,不僅使以前被輕視的私有財產神圣化,并宣布這種神圣化是整個人類社會的最高目的,而且還給相繼發展起來的獲得財產從而不斷加速財富積累的新的形式,蓋上社會普遍承認的印章;所缺少的只是這樣一個機關,它不僅使正在開始的社會分裂為階級的現象永久化,而且使有產者階級剝削無產者階級的權利以及前者對后者的統治永久化。
而這樣的機關也就出現了。國家被發明出來了。」
社會確實在進步,財富確實在積累,而在中國,國家,這一全新的機關,卻不是輕易地能被一句話就帶出來的。
堯曰:「誰可順此事?」放齊曰:「嗣子丹硃開明。」堯曰:「吁!頑兇,不用。」堯又曰:「誰可者?」讙兜曰:「共工旁聚布功,可用。」堯曰:「共工善言,其用僻,似恭漫天,不可。」堯又曰:「嗟,四岳,湯湯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其憂,有能使治者?」皆曰鯀可。堯曰:「鯀負命毀族,不可。」岳曰:「異哉,試不可用而已。」堯于是聽岳用鯀。九歲,功用不成。——《史記?五帝本紀》
到帝堯一代,神巫一派仍是部落的最高統治者,從對堯的稱謂即可看出,帝就是神,在人名前加一帝字,表明此人具有半神的特質。「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富而不驕,貴而不舒。」 而他所依仗來統治四方的是羲,和,乃是世襲的神巫氏族(詳見史記五帝本紀)。
上面的引文是說當帝堯年衰時,欲交接統治權,問左右誰人可以接班。第一順位是堯的兒子丹朱,第二人選是共工氏,第三人選是鯀,後來的帝舜居然沒有進入三甲!何故?今將這三位候選人聊做一番發微探尋,道出其中原委。
丹朱
放齊(似與堯,放勛同胞)推薦堯之子丹朱的理由是「開明」,而堯反對的理由是「頑兇」。同為一人,對其評價卻能迥差至此,為何?史載丹朱的封地在丹淵,在今河南南部,與當時的三苗勢力范圍相接。三苗是有堯一代的邊防大患,是帝堯歷來都想變化更服的。
丹朱被封于此,這應是表彰他代堯伐三苗的功勛。因此丹朱在此一帶極有聲威,以至于有帝丹朱的稱謂。丹朱以武取功伐平定了三苗,解除了滋擾多年的邊患,居功至偉,又兼及堯子,位列首選,情之所至,理所必然。這可能就是放齊所說的「開明」之所在。但是堯卻不用,又為何?竊以為丹朱平定三苗之后,必然有大量的戰俘獲得。況且三苗開化未久,北方先進的部落有理由不以其為胞族也是非常可能的,那麼這些無法融入已然具有發達農牧業部落的戰俘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充作奴隸,為丹朱一族牧農。要指出一點的是,當時北方炎黃,東夷兩大部落在涿鹿之戰后已經大大融合,雖偶有小規模的征伐,但是得到的戰俘也極可能是以胞族對待,不至淪為奴隸。
唯有征伐三苗的丹朱有獲得大量奴隸的可能。如此,我們是否可以假設在丹朱這一支種,已經有了較高程度的奴隸制度?奴隸制相較公社制,在為統治者積累財富方面的優勢是十分顯著的。因此丹朱一支的勢力驟然膨大,坐享奴隸創造的財富驕奢淫佚(史記夏本紀中帝舜說丹朱「傲,維慢游是好,毋水行舟,朋淫于家」),仗著武備恃強凌弱應該是其特點。這可能就是堯所說的「頑兇」之所在。所以「開明」和「頑兇」乃是一物之兩面。
還要指出的是,帝顓頊創制神巫統治,是十分知道作為龐大氏族部落聯盟的最高統治者的帝是需要十分高的道德修養和實際能力來處理盟中大小事務的,因此必然傳下了一整套極為嚴厲的培養或摘選方法,可惜當時文學未昌,未能有原文留下(亦或許是其神秘制度使然),但從史記五帝本紀堯如何考驗舜的記載中,我們略可見一二。也正因為這套方法幾近苛酷,所以常人視之如虎,而由于丹朱采取了某種程度的奴隸制度,使本族人得到了大大的實惠,搖身一變成為統治階層而卻又不用做那如苦行僧般的修身治氣,因而放齊代表一部分這樣的人稱丹朱為「開明」似也說得通。
但可惜當時天下只有三苗一處可供征伐,一旦丹朱履及帝位,則普天下都要行如此制度卻也是行不通的,到時只能是整個部落集團的分裂以及隨之而來的互相征伐。有鑒于此,堯在權衡了利弊之后(這個過程很長,按史記上算應有數十年之久),最終還是將權授予了有神巫背景而且經受了歷代為帝者都經歷過的考驗的有虞氏舜,史書記有這樣的話,「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硃病;授丹硃,則天下病而丹硃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這里的天下何指,似不待言。還想說一點,就是堯在這里表現出來的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維模式,在以后的歷代諸朝的變法改革中都出現過。現在看來,這實在也是一種迂闊的想法,以為天地間除了兩個極端,中間沒有任何可以轉圜的余地。以一己之成見而蔽其余,實在是不甚高明。
共工氏
排名第二的共工氏的特點是善治水,黃河之水,古人視之為水神。當時的文明用大河文明冠之可以。千萬的部落依河而居,農牧生活,一切用水均取自于河; 朝覲玄宮,往來交通也因于河。應有數千年后半山吟詠「采舟云淡,星河鷺起,畫圖難足」之概。
一開始人們并沒有特別好的治水辦法,只是根據經驗,視河水漲落的極限,聚居在兩岸二里左右,這樣就足以應付普通的河水泛濫。但共工氏聚居的地方正處黃河沖入下游的拐彎處(一說在伊水,洛水之間,一說是河南輝縣共水處,抑或兩處皆是),水流減緩,所帶泥沙極易堆積,因此水患頻頻。共工氏治水的方法是「壅防百川,墮高堙庳」( 國語?周語),就是堵住小河,使歸大川;又鏟低高處的土運到低處添高,以獲得更多的田地。這兩個興修水利的方法對發展農業增進人口是極有成效的,共工氏的實力在當時各部族中可謂翹楚。因此共工氏被讙兜推舉為「旁聚布功」,列為第二,實至名歸。但是堯仍然以「善言,其用僻,似恭漫天,不可。」之由將其排除在繼承者之外,又是為何呢?
先來一番詞源的探尋。想必許多人都想到過,共工的「共」字可當共同,一齊解,而「工」的甲骨文之形為一「T」型下為口,表示動作夯,興修土木之意。一齊興修土木,說與治水有關似不勉強。而這麼多人一起施工,而且是具有系統性質的工作,必須有事前的設計與布畫。而當時文字未興,所有這些計劃只能在少數高人的腦中,那麼「善言」就是組織策劃工程所不可缺少的能力了。而共工氏族內就有具備謀劃治水并善言的能人,外人以此為奇,名之共工。共工還是工麼?非,共工是專門組織管理百工的工,勞心者也。
這里必須指明,至此,除了神巫,第二個不必從事農牧業基礎生產的階層出現了,歷來無以名之,暫名之以「共工階層」(工不能自成為階層,只是附屬于神巫或是共工)。 按共又有恭敬,供奉之意,引申一步,在共工氏這一支,共工這個階層地位很高,似乎居于統治地位。這里出現了一個重大的問題,這個統治階層的權力來源不是來自于「天神」,恰恰相反,這個階層的出現是因為他們煽動了人民起來,依著自己的力量改變了地貌與水流從而豐富了物產。當時主流的意識形態是什麼呢?國語?周語「古之長民者,不墮山,不崇藪,不防川,不竇澤。」這就是說要順其自然,無為而治,這是當時大多數神巫統治階層的哲學與施政思想。前面贊頌帝顓頊的話也有類似的含義在其中。這也是強調修身治氣,取地之財而節用,富而不驕,貴而不舒等為帝者修為所必然的外延。
不這樣的話會如何呢?國語?周語接著說道,「昔共工棄此道也,虞于湛樂,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并興,共工用滅。」 這里我們又看到了「虞于湛樂,淫失其身」這樣的字眼,反推之,我們可知在共工氏這一族的財富的積累是迅速的,而且是集中到了少數人的手里,所以才能讓其恣意揮霍。
這里的要點是「以害天下」,共工氏壅防百川,墮高堙庳,自己是得著好處了,但是旁邊的氏族部落卻遭了殃。而這個部落不是別的,正是帝顓頊及其直系后裔的氏族。兩族開始爭斗,因而歷史上就流傳下了關于共工與帝顓頊,共工與祝融氏(也是著名的大巫氏族,應與帝顓頊有密切關系),甚至與上古大神神農,女媧之間發生戰爭。我以為這些戰爭傳說的背后其實是兩種有著截然不同樸素哲學理念的統治階層,共工階層與神巫階層之間的較量。
可以肯定在最開始,共工氏是占了上風的,因為其善于用水,能「振滔洪水,以薄空桑」,空桑就是帝顓頊所在,那里有當時部落聯盟的宗教圣地「玄宮」。到了這個地步,勢力更為龐大的神巫系統的部落聯合了起來,祝融氏應是其中最力者,終將共工氏擊敗。這里我想小議一下「不周山」為何。 司馬貞《史記?補三皇本記》:「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強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與祝融戰。不勝而怒,乃頭觸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維缺。」 《淮南子?天文訓》:「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南,故水潦塵埃歸焉。」我們可以看到,不周山是在共工氏失敗之后,以頭怒觸的,是一種自殺式的毀滅,而非制敵之術。
何謂「不周山」?不周全之山。自然界中除了像廣西桂林那般的地貌外,中原地帶怎麼會有不周全之山呢?一個可能的推測是,這是人工之物,實際上應該是一處的堤防,很有可能當時的共工氏的聚落地形是三面環山而一面臨河,而水患尤烈,因此積厚土以為堤防以治水。年深日久,成為極高之堤,以至于使人有山之感,又因只擋一面,冠以名曰不周山。這處高堤凝聚著共工氏數輩人的心血,是共工氏的象征。
很顯然,在共工氏戰敗,逃回故地之后,羞憤不已,頭觸高堤以謝罪,也是情之所至。但為什麼會「天柱折,地維缺。」呢?不可考,也許當時碰巧此地附近發生了地震,因而使得高堤崩壞了吧。又或者是因了這次地震(部眾可能以為是天譴呢。)改變了戰場的局勢,從而有利于神巫一派也未可知。但我們看這次大失敗后直至堯舜,仍有共工氏記載,而且從其在帝堯一代仍有很大的勢力可知,神巫系統從來就沒有正真徹底的擊敗過共工一支。但由于共工氏與神巫系統結怨太深以致不可調和(堯語「似恭漫天」),而且其「旁聚布功」只是損人利己之術,無法奉之四海(堯語「其用僻」),因而被神巫系統的帝堯所否定,自在情理之中。
共工階層自身修為素養也許比神巫階層的精英來說也許是不高,但這是教育問題,我們似乎也可以想見當時的教育是為神巫階層所壟斷的,所以不能太苛求。待以后文化昌明,自能迎頭趕上。而其所執有的改天徹地,不屈從于自然力的精神,是值得稱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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鯀
到了堯舜時代,亙古未有的滔天洪水降臨了人間,嚴重地威脅到了炎黃部落的生存,可能連宗教圣地玄宮也受到了威脅。帝堯在詢問接班人時又問誰可治水,意思就是誰治水成功,就可薦之于天,成為下一任帝。看來嚴酷的現實讓神巫統治階層也意識到已退無可退,必須發動民力,與「天」抗上一抗了。
可具體怎麼去「治」呢?用共工氏的方法是肯定不行的,撇開歷代的恩怨不說,并不是處處都有高山之土可供筑堤的,而且沿著黃河兩岸筑堤,且不問能不能成功,即若是能成,那又要到何年何月?這時,四岳推舉了另一人選,說鯀可以治水。帝堯用了「負命毀族」四字就予以否定了。但除此之外已無它法,四岳堅持鯀可用,又說即使到時不行,再退也來得及。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鯀這一支的勢力尚不強大,處于神巫們可以控制的范圍內,而其所長在于治水。今有共工與鯀同一說,道出了幾處相同,認為是一人。但我想指出二者非常重要的一點不同,正是這一點不同使得鯀能區別于共工。那就是治水的方式。今人多指共工與鯀治水都是用「堵」,但我想說此「堵」非彼「堵」也。在前面的分析中,我們看到共工氏是依地形以筑堤而形成了「不周之山」;而鯀的方式則不然。這一族修的是「四周之山」,也就是「城」。
」呂氏春秋?君守:「夏鯀作城。」 禮記?祭法:「鯀作城郭。」
粗看起來二者并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這也是之所以后世容易混淆之所在。但筑城與筑堤比起來,不失為一個更節省有效并且可以為聯盟各部落所應用的方法。因此四岳推舉了鯀。但為什麼帝堯要說鯀「負命毀族」呢?原因就在「城」上。
蓋當時多數部落都是粗放式的農牧方式,因為幅員廣大,田地與牧地可以沿著河水無限地延伸。但鯀這一支卻不然。由于其所在地水患頻頻,必須發動民力來治水,方法就是筑城。而四方之城一旦筑好,在城之內的田野,家畜,屋舍自然可與洪水隔開,而且還能防衛其它部落或是野獸的襲擊,但田地也就無法再增加了。
但人口是在緩慢增長的,可以想見,幾代繁衍之后,人均占有的田地必然減少,一夫一田的制度無法保證了。變通的辦法只能是讓「田」的畝產量增加。依照當時的農業水平,除非偶然得到一種高產作物,多夫一田這種較精細的耕作方法是唯一可能的選擇。多夫一田在形式上與公社制差別不大,神巫的統治尚能應付。但有一個缺點是致命的,那就是新的氏族很難從這個部落里演化出來了。當然,如果洪水退去,可以分出人來在別處另筑一城,但比起其它粗放型的部落,顯然要慢許多。這也許就是鯀這一支勢力不太大的原因之一。
城所具有的封閉特性給這個氏族帶來的個性上的固執也是可以想見的,所以這可能是帝堯「負命」之所指。另外,更關鍵的一點,由于治水的復雜性,系統性和長期性以及重要性,在鯀這一族內也可能像共工氏一樣發生出一個較其它工種更為穩定存在且數量較大的「治水之工」。其生活資料的來源應該是由部落首領從部落生產剩余中分配給他們的。
而這個制度在鯀族內行之日久后成為慣例后,部分需要特殊訓練的治水之工可能就失去了原來的土地,其子孫就專門靠治水為生了,而且數目應是比較可觀的。而沒有了土地,神巫統治的氏族活動中最重要的一環,「祭祀」,估計就要大打折扣了。帝堯說的「毀族」可能就包含這個意思。因此與共工氏一樣,鯀族內部一定也發生了相當程度的分化,從而使本族的社會形態(注意共工與鯀發音上的雷同)迥異于他族。而且由于共工氏和鯀族的土地并不是直接從自然界得到的,而是投入了一定的勞動(墮高堙庳,筑堤或是筑城),因此這些勞動后形成的土地似乎也就有了可以為某一氏族所有的屬性,而不再僅僅是天賜予的了(所以這兩個氏族才會有類似的關于其兒子有「九有」,「九土」之說,這個后面我們還會再講)。所有的這一切變化,都危及著神巫的統治權威及其賴以統治的傳統社會。
要之,帝堯已經洞察到了鯀治水之弊。但形勢逼人,也只得同意了四岳的推舉。鯀治水到底有沒有成功呢?
史記?五帝本紀「九歲,功用不成。」 山海經?海內經「帝令祝融殺鯀于羽郊」,
也就是沒有成功。但屈原在天問一篇中問道「順欲成功,帝何刑焉」,我們又可知,以屈原所知道的史實來說,鯀的治水卻又是快要成功了。那到底鯀做了什麼錯事,以至于要被流放呢?讓我試著做一番推斷,來一解屈原先生的疑問吧。
從上述的引文中我們又看到了祝融這一熟悉的大巫。如果上述對共工氏與鯀的分析沒有錯的話,當鯀將自己部族治水的方法推廣到整個聯盟(包括玄宮的所在地)的時候,雖然治水有了成效,但其所產生的社會分化(或可以新的生產關系名之)卻大大地威脅到了神巫們的統治。神巫們看到鯀因為這場洪水所帶來的城墻及其一切似乎就要成為永制,而自身的地位也將隨著傳統社會一點一點的消失而一去不返。于是聯合了起來,在洪水險情稍有緩解之時,放逐了鯀。
鯀的這次治水只能說是成功了一半。籍著城墻,炎黃部落保住了文明的精華和足夠的實力。但鯀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治水方式是如此深刻地影響了這個古老的社會,在意識形態和組織制度上沒有提供相應的準備。而且洪水遲遲不退,城高已成三仞,再往上筑,難度也可想而知。因此鯀的失敗,也不全是因為神巫階層的反 動,也是這種治水模式遭遇特大洪水時難以為繼的必然宿命。
結束了上面三位人選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不同于以往神權統治的新的社會形態正在當時的炎黃部落中生發。這些發展代表了新的力量,但也都有著致命的弊端。堯,作為部落聯盟的帝,沒有辜負天下的期許,他既沒有茍徇丹朱的親情私利,也沒有迫于共工氏的淫威,在通盤權衡了利弊之后,仍然是以天下的利益,也就是公平,作為決策的出發點的。
公平這個觀念雖然古書上沒有明指,但我認為卻是氏族公社時期為帝者所總結出來的最為核心的政治理念,也是神巫階層最為合理的部分。雖然在有堯一代,神巫體系應付已然蔚然成風的私有制時捉襟見肘,弊端叢生。但帝堯并沒有冒冒然采取某種一邊倒的改革。
但時不我與,帝堯終其一生也沒有找到更好的解決辦法。帝堯做的最后一個英明的決定是選定了一個優秀的接班人——舜。接下來我們將看到,在舜和禹的協作下,中華大地上發生了一場徹天換地的驚世巨變。
而國家,這一嶄新的機關,終于以中國獨有的方式,「夏」,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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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禹治水與夏,中國式國家的誕生。
虞舜者,名曰重華,據傳是帝顓頊的六代孫。又其名中有一重字,在前面我們知道,帝顓頊「絕地通天」宗教大改革之后,規定只有自己和司天的重一族可以上會天神。如此我們說帝舜與神巫一派有極深的關系,似不為虛言。但帝顓頊或重的這一旁支到重華時已經大大衰落了。但重華仍能自振以孝聞名天下,讓人不能不感慨帝顓頊的神巫一派卻也是人才輩出,命不該絕。
年少時重華歷遍窮通,史記上記載,「舜耕歷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于壽丘,就時于負夏。」也就是說除了牧,農漁陶工商,勞苦大眾營生的活計幾乎沒有他沒干過的。也正是因了少時的經歷,被舉為神巫一派的統治者之后,帝舜對底層的生活不至于像其他顯赫的神巫氏族一樣有疏遠隔絕之感。我們可以說帝舜的統治思想較前任更具有親民的元素,史書上也是這麼記載的,因此帝舜十分清楚自己所統治的社會,從下到上究竟是個什麼樣子。這也為代表神巫一派帝舜能與代表共工一派的禹同舟共濟,擘畫革新墊下了思想上的基礎。
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鯀,鯀之父曰帝顓頊。至于鯀到底是不是帝顓頊的兒子,已不可考。但是可以說明鯀這一支雖以治水名,社會形態與共工氏相近,血緣上卻是黃帝一系的后代,其與神巫一派的關系比出身炎帝的共工氏要緊密的多。這也可能是為什麼堯勉強能用鯀治水的宗親方面的背景。
于是堯聽四岳,用鯀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于是帝堯乃求人,更得舜。舜登用,攝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視鯀之治水無狀,乃殛鯀于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誅為是。于是舜舉鯀子禹,而使續鯀之業。——史記?夏本紀
夏禹登上歷史舞台是背負著父親被殛的沉重包袱的。但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文命此時臨危受命,除了帝舜開明,繼續重用他,要其將功贖罪外;天縱英明的他胸中早已有了一套成熟的治水計劃。史記記載「禹為人敏給克勤;其德不違,其仁可親,其言可信;聲為律,身為度,稱以出;亹亹穆穆,為綱為紀。」我們可以看到,經過多年的發展,共工階層終于出現了一位能融合神巫與共工兩派優秀元素的領導者。這一次,他將不會再蹈先輩的覆轍。
華夏一,治水
禹的治水計劃一言概之就是「疏導」,就是加寬加深河床,合百川為十數股主流,使原來南向的黃河北向而入海。這是禹總結歷來的治水經驗后得到的唯一辦法,但如此大規模的改道,會涉及東方下游眾多東夷部落的福祉,如不能妥善解決,再好的計劃也無法實施。強要實施,只能引起炎黃與東夷這兩大早已同化數百年的氏族部落集團互相爭斗的慘劇。帝舜在此起了關鍵的作用。
史記記載,「歲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祡,望秩于山川。遂見東方君長,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為摯,如五器,卒乃復。」
這里司馬遷分明寫得是一次東西兩集團定盟之事,卻被鄭玄單純解釋為天子祭天之禮,古人之蔽也。在得到了來自東夷集團(徐旭生認為皋陶和伯益應出于東夷)的合作之后,禹的治水計劃終于可以實施了。大禹治水的過程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率領徒眾敷土隨山刊木,治水十三載,三過家門而不入等等不一而足。至于大禹治水的范圍,史書是通達九州,鑿龍門開呂梁;而徐旭生先生則考慮到當時尙處銅石混用時代,如此浩大艱巨的工程是無法完成的,因此認為只是在袞,青二州,主要是在袞州,也就是現在的河南。
但毋庸置疑,這次治水的工程量是相當浩大的,即使只是袞州一處,以百姓諸侯之力尚需十三載乃成,由此可見一斑。一個嚴重的問題來了,人數如此龐大的施工隊伍常年在外治水,后勤從何而來?答案就是來自鯀治水時期保留下來的那些為城墻所保護的炎黃部族以及部分東夷部落。那麼是以什麼形式獲取的呢?我想在這里做一番推測,這個推測的結果,是本文最核心的觀念。
共工氏之伯九有。——國語?魯語上
禮記?祭法對此的解釋是共工氏之霸九州也。這句話今人有拿來說明共工氏與鯀其實是一人,因為這里分明說共工氏的長子霸有九州(即天下),而鯀的兒子禹,也是史載定天下為九州的千古一帝。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有兩個定九州的人,因此實為一也。我以為這樣的推斷過粗,為過多的古書解釋所蒙蔽,未得其實。正確的解釋是,九有非指霸有天下,而是指一種新的上納,或可說賦稅制度。這處關鍵似乎尚未有方家闡明,容我一一道來。
如果之前我們關于共工氏與鯀一族的土地具有某種財物屬性(因為是「勞動」——治水后,水降土現的成果)的分析不錯的話,共工階層很有理由向在這片土地上農牧的人收取一定的物產,這種形式,就叫做「九有」。為什麼叫九有呢?這里又和另外一個我們熟知而又模糊的名詞有關,那就是「井田制」。據說這種制度行于夏商周三代。
何為井田?《谷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里,名曰井田。」井田制又可分為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與九夫為井而無公田兩個系統。記其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 載:「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記其九夫為井而無公田者,如《周禮?地官?小司徒 》載 :「 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
那麼共工氏之時是否也有井田,而這個井田是八家為井還是九夫為井呢?鑰匙就是「九有」。聰明的讀者肯定已經知道答案了,肯定是九夫為井。但我不想武斷,讓我來一番邏輯上的闡發。蓋當時一戶農人(夫)最為合理的經營土地的方式就是「井」這種模式了。農人居于井字正中之地,兼養家畜織紡,而周圍八處則種以莊稼,這就是一個當時最小的經濟單元。有鑒于此,共工要收取這一個「井」的物產時,怎麼收?
像八家為井那樣明指一塊公田那是后世統治者愚蠢的做法,因為這樣明顯會增加農人的對立情緒,試問在私有制已然成風之時,有誰愿意在明明不是自己的土地上干活呢?而且八家為井也不合具體的情況,若共工指農地為公田,則井正中地的家畜織物就無所得,指井正中,則外八處谷物無所得。如何是好?高明的辦法是這九塊地的產物都收取一份。看來九夫為井是比較合理的。那麼還有一個問題,這「一份」是多少呢?
《孟子?滕文公》:「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這里說的很明白,是十分之一。我在這里想重點強調一下,為什麼是十分之一,因為也可以是九分之一(按八家為井的直觀邏輯),這樣不是更多一點麼?這里涉及到一個抽象邏輯的問題。當時文教未興,數學更是不興。要想向文盲的普羅大眾解釋清楚九分之一,十分之一這樣的抽象邏輯,是幾乎不可能的。而又不能明指一塊田是公田,怎麼辦呢?十分直觀,共工向農人解釋道,你的「井」不是九塊地嗎?但是因為這地是因為我治水而得來的,那麼這地的物產我也有份。我想讓你從這九塊地各取一份給我,這一份不多不少,九份總和只要是等于這九塊地中一塊地的產量就行了。
所以實際上是有十塊田,那第十塊田的物產,就是你應該給我的。農人一聽明白了,照做。多麼狡猾的邏輯啊,憑空中,就多了一塊田,共工階層就是以這樣不知不覺而又看似合情合理(即尊重了農人的私有權,又替自己治水的功勞取得了一份收入)的方式,對農人進行了有史以來第一次剝削。
推論完畢,看來「九有」在邏輯上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種賦稅制度是無疑的了。我還想說一個有意思的小假說,日語中「十」的發音是「じゅう」,與「九有」的發音十分相似。想來是因為其古時也有類似演化的賦稅制度,而且影響頗深,以至于數字十這個概念與發音竟是來源于此。
好了,后勤的問題解決了。大禹帶著一眾治水之工披星戴月,翻山越嶺,疏浚河流,水降土顯。而恰恰在這一降一顯之間,國家,也就在等著大有為之主的召喚了。
華夏二,貢
多年的艱辛治水終于得到回報,帝舜攝天子之政一十八年的時候,在洪水的重災區袞州,「桑土既蠶,于是民得下丘居土。」(史記夏本紀)。人民又可以安居樂業了,諸侯都開始謳歌帝舜的功德了。作為治水之工共工的大禹凱旋了,可以想見被人群簇擁跛行的大禹神情肅穆,心情并不輕松。因為他早已預見到一場不可避免的腥風血雨即將到來,作為杰出政治家的大禹才剛剛開始。
熟悉本文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治水得到的土地,共工一族是有理由收取賦稅的。現在同樣的情形在袞州(至少)出現了,而大禹也立刻,就以「貢」這種賦稅形式名正言順地向萬民征收了。而且,貢字的構造就已經明白無誤的告訴了我們這種賦稅的性質,那就是給「工」的貝。
工,只可能是治水之工,貝,則是古時偶用來作為貨幣的一種。如果不是太錯的話,從這里我們還可以知道,在舜禹時期,至少在袞州一帶,實物交換被貝這種一般貨幣所取代了,當時此地一定隨著社會的分工,出現過十分繁榮的商品經濟。各部落上貢的供治水用的成千上萬的各種物資包括生活資料齊集于當時禹的治水所在(可能是陽城,也可能有好幾處基地)。
治水之工人數眾多,物品交換頻繁,使用實物交換是十分不方便的。而當時金屬很少,文字可能比金屬還少,無法作為貨幣。變通的方法是治水之工們將在治水過程尋到的珍稀的貝殼經過公示后,由共工認定為可流通的一般貨幣,籍著這方便的貝,工們取材取食于共工。因此雖然農人上貢來的東西并不是貝,但負責記載的是共工,在他們看來,這些上納來的東西,就是「貢」了,于是就以此名之了。又由于這些珍稀的貝殼往往是要在大力地掘土或是治水之后才能得到,舉措得當的話,說不定還能起到「獎金」的刺激作用呢。
必須指出,雖然之前共工氏內也有了「九有」這樣類似的賦稅制度,但是像禹這樣名正言順地在天下(其他各州肯定也有依法炮制的,雖然規模可能不及袞州)實行貢賦制度的,亙古未有。貢賦制度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意味著什麼,我想身處今世的我們應該感切良深。就這樣,產生國家所必須的貢賦制度這一基石就借著一次滔天洪水和共工階層的巧妙結合,在中華大地上施行開了。但禹清楚地知道,他所要建立的新的秩序(國家)還只形成一半,上層建筑尚待構建。共工的老對手祝融們,是不會甘心就這樣退出歷史舞台的。
有同樣預見的還有帝舜。我無法在這里探究身為神巫最高領導者的帝舜為什麼會甘愿讓神巫退出統治權力的中心。也許是自己的身世使然,也許是神巫中的死硬派一味的*河蟹*,又或許是帝舜瞻望到了體現在禹身上共工階層的遠大前程。不管帝舜如何想,從史書上的記載來看,在得到禹對其帝位的肯定支持之后(后詳),帝舜也確實是這樣做的。
正是在大禹在外治水期間,帝舜實施了一系列的政治手段來盡量減少即將來臨的驚世巨變引起的阻力。據史記記載,帝舜首先舉用了帝堯時代未能舉用的才子「八愷」,「八元」共16人。舉八愷,使主后土;舉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又流放了四兇。這些人事上的安排都是光明正大的進行的,但是其背后深深的用心,卻歷來罕有人道出。
舉用才子,當然是舉賢用能的一種表現,但同時也是借機剪除死硬派神巫的好機會。而舉用的這些人肯定是更傾向于共工一派的,反之我們也可以想見這些人在堯時由于被死硬的神巫阻撓而未能被任用。流放四兇,是因為這四族都是有別于神巫和共工方式的另外一些社會形態。雖然這四族為當時天下惡之,但是保不住在共工階層與神巫階層的爭斗進入白熱化時,其不與神巫階層結盟。不如現行將其流放二千里,使不得與神巫相通。待天下大局已定,自可徐除之。
這樣就可保無虞了嗎?沒有,還有一個極危險的心頭大患尚未除去。一番爭斗,在所難免。
-------------------------中午寫治水,晚上就被北京的大雨給困住,(⊙o⊙)邪門---------------------
華夏三,征有苗
禹伐有苗,此事錄于尚書?虞書?大禹謨,后世有人證此篇為后人偽作,不信。但墨子?非攻下也有記載,而且與竹書紀年同。但作為信史之首的史記卻對此語焉不詳,只在五帝本紀和夏本紀中各有一句涉及到了大禹治水成功后的苗,一個是「分北三苗」,一個是「苗頑不即功」。那到底有沒有這件事呢?我以為是肯定有的。
其實也很簡單,從字入手。尚書與墨子中記載的都是有苗,而史記中的只寫苗,或是三苗。孰是?我以為這次史記為非。細心的讀者一定還記得,三苗在帝堯一代的時候已經被丹朱所平定,即使還有殘余,丹朱尚在,不至于讓禹去丹朱處征伐。但禹確實是去了。那肯定這個有苗并不是三苗。
有苗,什麼人可以擁有苗人呢?自然是戰勝了他們的丹朱一族。這里我們又可以得到一個輔證,那就是丹朱一族行的確實是奴隸制,以至于后以有苗為別稱。大禹也只有去征伐丹朱一族,才能符合我們之前關于共工和神巫之間爭斗的邏輯。帝堯之子與神巫之間關系之深,怎麼講也是不過分的。手握重兵的神巫丹朱,正是共工們最危險的敵人。這也符合以下史書記載
竹書亦曰:后稷放帝朱于丹水。山海經.海內南經注。汲冢紀年云:后稷放帝子丹朱。史記五帝本紀正義
后稷是輔助大禹治水的「治水派」中的二號人物,由其在輔佐大禹伐丹朱,擊敗后又流放了丹朱,也是很合理的。坐實了大禹伐丹朱這個史實后,接下來還得坐實一件對古之學者來說更大更難以接受的史實:
括地志云:……竹書云: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史記.五帝本紀正義汲冢竹書云:舜囚堯于平陽,取之帝位。廣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對傅奕廢佛僧事汲冢書云:舜放堯于平陽。史通疑古括地志云:……竹書云: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史記五帝本紀正義
我們可以看到,竹書紀年記載,帝堯被帝舜囚于平陽。而司馬遷在史記中分明寫著是帝堯禪位于帝舜的。歷代為此聚訟不休,無一能合理解釋者。現在我斗膽,接著本文的邏輯,揭開這一矛盾現象背后的必然
簡單來說帝堯與舜&禹發生了矛盾(這里總被卡,貼到評論去了)
伯禹為司空,主營造
棄為后稷(周之祖),主農業;
契為司徒(商之祖),主五品之教。【這里我想小議一下這個五品之教。儒者一般解為「父母兄弟子」,也不錯,但是不完備。還需加入另一方面的人際關系,那就是商。如上文分析,蓋當時在袞州已有足夠發達的商品經濟,販夫走卒應該不在少數,舜年少時也曾「就時于負夏」,就時,趨時逐利也。那麼把商品從一處運到另一處,有時是自己販運,有時也會央托他人。又據說商契一族是在黃河下游(位處炎黃與東夷兩大集團中心)一帶的游牧民族。看看這個地理位置和社會形態,不是商人胚子又是什麼?既然是商人,自然有買賣,有買賣訂立合同自所難免。合同在中國又叫「契約」,這個契字又于商朝祖先名字暗合,耐人尋味。】;
皋陶作士(法律),主刑法;
垂為共工,主百工(這個百工可能指小規模作坊式的工匠,之前的治水之共工禹已經升任為「司空」,即更高一級別的共工(注意空字中仍有工)了);
益(秦之祖)為虞,掌山澤(也就是開荒辟野并隨時馴養可能的野獸,同時鋪設道路);
伯夷為秩宗,典三禮,主政教;(原本是個禮數的東西,被 @Fenng 用來罵人了)
夔為典樂,教胄子,即培養貴族子弟;
我們可以看到,經過這一次的分封,治水派掌握了各個重要部門,其領袖大共工禹更是居于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司空」(即總理,傳司空為帝少昊所設,但肯定不是常設而且非要職,所任者皆無名以傳。今又獨為禹設,可見共工此時地位之尊崇)一職。于此我們看到,統治權發生了分化,原先由神巫獨享的神權(即統治權)一份為二,共工這個階層終于被正式納入統治核心。
到了這個時候,死硬派神巫已無退路,拼命反撲。此時帝堯未死(史記明載帝堯死后帝舜登位,其實用的是春秋筆法。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查證。伐有苗時帝堯年應為87-90歲,而帝堯壽至少98歲。史記前兩篇,以此處最為混亂。),死硬派神巫此時很有可能說服了已經年老糊涂的帝堯,要其收回舜的攝政之權,并聯系丹朱,希望借助其武力,像放逐鯀一樣,再次扼殺可能的變革。
帝堯可能受到某種蒙蔽,又或者看到自己之前對鯀一族「負命毀族」的斷語居然成讖,于是同意了神巫的做法。于是神巫們在社會上散布流言,大造巫蠱之術來蠱惑人心,
墨子非攻下記載: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龍生于廟,犬哭乎市。
同時可能還發生了旱災,這下神巫更可借題發揮,造謠這是因為大禹治水而帶來的天譴了,所有的不利因素匯集在一起,仿佛一場末日危機就在眼前。
大亂當前,這是新政權建立之后遇到的最嚴重的危機。但帝舜與禹早有準備。一方面帝舜出面虔誠祭天,尚書記載「帝初于歷山,往于田,日號泣于旻天」,穩定住民心,并暫時囚禁了帝堯,以控制都城的神巫勢力;另一方面禹積極施工以解決旱情,墨子非攻下記載「夏冰,地坼及泉,五谷變化,民乃大振。」夏冰,我的理解是振工以水澆田,為什麼這樣理解,我稍后會詳解;地坼及泉,就是鑿井取水。(據徐旭生先生考證,鑿井技術也是治水的副產物,相傳是益發明的(呂氏春秋?勿躬篇「伯益作井」),而且這個技術以后大利天下,使得人們可以不再聚水而居,從而去開拓更廣闊的天地了。)
有了這兩手,神巫借天災造謠帶來的信任危機解決了。馬不停蹄,帝舜命禹興師討伐在南方叛亂的丹朱。旱情解除,民心大振,禹又從上游而下攻擊,天時地利人和,丹朱焉能不敗?此役過后,新生的開明神巫與共工(極端共工氏已在治水過程中被禹擊敗)共治的政權牢牢地建立在了中原大地之上,而頑固的神巫一派,從此退出了歷史的中心。
接下來我想討論一下一個很大的文化命題,那就是為什麼我們的民族又叫做華夏。左傳注疏解華夏為「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辭藻雖美,但在我看來言過其實,未得元始之意。如何解「華夏」呢?先從「夏」字入手,據說夏字在殷商甲骨文中無有對應之字。我認為,夏字實乃貢字的異體。為何?細心的讀者肯定還記得我們在前面說過,「工」字在甲骨文中的形狀是上為T形,下加一「口」。那麼「貢」字自然就是上為T形,下加一「口」,再下加一個「貝」。寫出來像什麼?是不是很像一個「夏」字?
蓋舜禹奠定的這個新政權與「貢」這種賦稅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夏,這種異體字,就用來表示因「貢」而形成的這種制度,也就是我所謂的中國式「國家」。史記中第一次用「夏」這個名字來指代自己所統治的地域也是自帝舜起(「蠻夷猾夏」)。還有一個旁證,四季中的第二個季節也叫做「夏」。為什麼呢?蓋此時往往水患頻發,因此需要振工治水。
周人不失古意,故以夏名之。那為什麼又要加一個「華」呢?大家一定還記得,舜,又名重華。華字即從此來。蓋當時普羅大眾早已習慣宗教統治,今雖建立一新國家,但不與過去發生某種聯系在底層也是說不過去的。因此在夏之前冠以一華字。意思是最高統治者仍然是有神力的。但為什麼不用「重」呢?這可能象征著神巫與共工的某種妥協。「重」字由于其源自于聲威頗大的重族,用「重」字容易讓人以為這個政權的核心仍是神巫,這是實際上已經入主核心的共工階層所不答應的。
因為此時從中央大員到地方諸侯,有很多已不再是神巫氏族出身,而是因為治水有功(或也有渾水摸魚的)而成為統治者的。故而折衷,就叫「華夏」吧。用我們熟悉的話解釋就是「代表先進生產力的共工緊密團結在以舜為領導核心的開明神巫中央周圍」。這兩個字背后蘊含的歷史是如此的深厚,教人掩卷長吟,這正是:洪水中挽大廈于將傾,同心合力巧施謀劃,治水之后竟成一更加興旺發達之新國家;苗逆時摧鋒于正銳,敬天地而又能盡人事,功成不居而又和平共處更號謂之「華夏」。
最后總結一點的就是,包工頭改變世界。
所以呢,騷年們回去搬磚吧。
完
by 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