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恩令這東西被以訛傳訛扭曲得完全模糊了本來面目,包括已有回答都是在復讀一些似是而非的內容。
更新:隨手翻了一下高中時的就教科書,人教版粉色書脊的。發現主要是教科書表述不清,倒因為果,造成了很多誤解。作為中國歷史唯一一次大規模封建回潮,削藩斗爭貫穿西漢中早期,是一項極其復雜曲折的系統工程,推恩令僅僅是大局底定后的一道餐后甜點。而書上的表述卻好像是最關鍵的節點,以致有了無解陽謀這種極端夸大的想當然。
西漢建立伊始劉邦即認識到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像秦朝的全面郡縣化政策是行不通的,封建藩國有其必要性。因為經過春秋戰國幾百年分裂的歷史,各諸侯國普遍有了程度不一的地方民族與國家認同,而秦統一之后的暴政也使得中央治理為人忌憚,所以秦末戰爭中六國豪族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文帝:主要致力于對藩王格局的調整。一方面利用王國內部變故不失時機地施行「眾封建」策略,弱化單一王國實力,比如齊國七分,淮南國三分。另一方面封建自己的兒子于要害之地,監視防范遠親諸侯王國。
景帝初期:簡單粗暴地以近乎耍流氓的手段找碴削王國之地,最終誘發了七國之亂。
景帝后期和武帝時期:綜合手段系統性治理。七國之亂雖然險些翻車,但卻鏟除了幾個疏遠大藩并徹底以武力壓服了各諸侯國使其無力反抗隨之而來的各種削藩政策。手段包括;
1.削地。直接削去了絕大多數王國的支郡,王國地位與郡等同。
2.禮制降格。簡化王國官僚系統,保留下來的與中央同職能官員,降低秩祿,很多還要改名以示區別(比如丞相改國相,印由金改銀)。以上兩點徹底確立了王國對中央的從屬關系。
3.削權。「景帝中五年,令諸侯王不得復治國,天子為置吏」。直接剝奪行政權和絕大部分人事權(400石及以上由朝廷任免)。
4.作法約束諸侯王行為。文帝制定了事國人過律(限制諸侯王對轄境人力資源的使用),武帝制定了阿黨法(強化傅相對諸侯王的監控)、附益法(防范朝中大臣與諸侯王勾結),左官律(規定王國官員低于中央官員,入仕王國就不得再進朝廷),私出界罪(限制人身自由),酎金律(削弱經濟實力并為處罰提供借口)和非正,非子與亂妻妾位罪(限制繼承關系)。
這一系列措施基本上徹底解決了諸侯王問題,諸侯王們成為了富貴閑人,比如中山靖王劉勝就說過「王者當日聽音樂,御聲色」。之后才是推恩令的出台。
漢朝的歷史地位之所以重要并最終成為了民族之名,不僅僅在于那些亮眼的量化數字,更至于制度上的探索與開拓,很多我們今天看起來理所當然的東西都是由漢朝所創造并成為定制。
如何統治一個大一統帝國,對于漢初統治者來說是一片混沌,可以依靠的經驗并不多,一切只能自己逐步探索。地方制度上在封建制與郡縣制的取舍就是如此,首先是確定了繼承秦制的郡縣管理技術具備足夠效能可以效統治地方,然后是解決封建藩國問題,不僅是解決藩國數目過多,實力過大這樣的硬性問題,更在否定藩國獨立存在及自主管理的法理基礎,明確其對漢朝中央的從屬地位和朝廷凌駕于其上的統治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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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強調,推恩令至少在一開始是被視為對諸侯王的恩典而不是陰謀,提出者主父偃甚至被懷疑收了諸侯王們的好處。按照此前漢朝制度諸侯王爵位由且僅由嫡長子承襲,庶子沒有繼承權,如無嫡子則以無嗣直接除國(即上文非正,非子罪),同時嫡長子之外的兒子,沒有制度性安排(其他一些高級爵位是有的);如無特恩只能做個富家翁而已。
到了武帝時代頒布此令,就是把上文所說的特例固定化,由諸侯王上表請求,朝廷為定制封號,分割王國部分土地為列侯。但是注意王子侯們一般只能拿到一鄉或一亭的地,人口一般不超過1000戶,比軍功侯和外戚侯少很多的,(漢宣帝封劉賀為海昏侯時給了4000戶,大大超過應有規格,這是因為他曾為王為帝的特殊身份。)
有兩點需要注意
1.這并非強制而是自愿,即使愿意也不必雨露均沾每個兒子都有。
2.王子侯國一旦封建,按景帝制度就要自原王國割出交由周邊漢郡管轄,這是推恩令能削弱諸侯王的根本原因,但很少有人提到。
這時諸王早已被制服,有野心的人不多了,大部分人安于富貴享樂,所以是很擁護推恩令的,因為他們很多除嫡長子外另有愛子或者無嫡子(王國傳不下去),所以他們積極響應了推恩令,這樣一方面給子孫留下一份家業也能向朝廷輸誠。隨后就有大量王子侯國封建,比如劉備之祖中山靖王劉勝就推封王子侯國19個。
但誰知武帝不講武德,來騙,來偷襲這些叔伯兄弟們。十多年后的第一次酎金奪爵事件中,廢黜106侯(約半數列侯)。其中王子侯國是重災區,比如始祖為劉章的城陽國推封30多侯,一下廢了20多個。此舉令諸王非常寒心,此后諸侯王對于推封王子侯國就很不積極了,少有人在壯年無病之時做這事。
所以說你就是不鳥推恩令,一點不想隨大流。朝廷是沒法直接把你怎麼樣的,但當了這個出頭鳥,你就得極其小心,別有什麼把柄被抓住。等到了快要不行的時候建議你還是要意思意思,不然等到嫡長子要繼位時被朝廷拿捏損失更大。
----------------------------------------------------------------------------------------------------了解了推恩令具體情形到底為何,那麼另一個日經誤解(推恩令這麼好,為什麼后代都不用)也就能明白了。推恩令在西漢削藩過程中的地位并不重要,更多的是武帝對諸侯王們的一次玩弄。之后也不需要以這樣的手段來削弱藩國(并不存在的)實力,雖然亦有推恩藩王余子,封次等爵位之舉,但也沒什麼反響了。
下面辨析一下其他幾次著名事件。
1.八王之亂:看起來是又一次七國之亂,但實質完全不同。七國之亂是諸王不滿景帝的激進削藩而舉兵反抗,依靠的是其王國自身的力量。武帝雖然因司馬家奪權的特殊性而大興封建且對王國的建制規格和藩王待遇大幅加厚(特別是相對于曹魏宗王形同囚徒的政策),但依然沒有根本性突破西漢以來定制,例如即使大國也只能有兵5000,這是不足以威脅朝廷的。但卻允許甚至依靠諸王執掌核心軍政權力,這是後來大亂的根源。晉武帝在時還能控制,但繼位者惠帝司馬衷卻智力愚魯完全擔不起天下之任,等到還算有些能力的賈后因野心貪欲殺死太子而自我毀滅后,那些出鎮方岳,手掌一方大權的宗王們,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野心,掀起了一輪又一輪激烈內戰。
2.明靖難之役,這基本就是個小號成功了的八王之亂。
這是宗室近親的兩重性體現,他們因血緣而天然對王朝本身具有相較外人更高的忠誠,而對皇位的繼承權力也隨時可能成為動亂的根源。所以歷代的宗室政策在信重與防范之間做著來來回回的肯定與否定。
3.唐中后期藩鎮割據。這是一種與西漢諸侯王國不同的一種割據形式,其起源是唐廷舉措失當,致使叛軍回流河北,除惡不盡。只能默認其壟斷地方權力,割據一方,而對應的唐朝為了應對也增設了大量中原防遏型,東南財源型,邊疆防御型藩鎮。但唐朝大多數時候,大多數藩鎮是不割據的,在黃巢起事之后,唐朝中央權力崩潰,各地藩鎮徹底失去制約,天下大亂。
基本情況都不同,推恩令是沒有使用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