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答一波吧。與題不符,但也是從彩禮開始的。目前二婚。前一段婚姻因為在這方面做了包子,而一直包子下去,直到覺醒離婚。
省會二線城市,10年結婚,房價在兩萬左右。他家拆遷戶,婚房自然不煩。我父母提出來我家裝修出家電,他們家說不用。我父母說彩禮六萬六,前夫哥自己炸了,說沒有這麼高的道理。我爸承諾,來六萬六我們陪雙倍。可前夫哥依然覺得陪過來算我的個人財產,六萬六絕對不行,前夫哥表示他表哥娶表嫂是兩萬八,給我也只能這個數。我父母非常不滿,但也為了我的幸福忍氣吞聲。嫁妝二十八萬,外加一輛車。後來一直這樣包子,他家也是因為拆遷,覺得我配不上他家。生活中的種種簡直不忍回想。在他對我吼出那句我們家有錢,你走就是了,走了我再娶一個不難的時候,我徹底死了心,收拾換洗衣服,一文不拿的跟他離了婚。
15年離婚,離婚后,在父母的幫助下,房價三萬五左右情況下,我一口氣買了兩套大戶型。再也不住他們家臟亂差的拆遷安置房里了。二婚找了一個旗鼓相當有學歷有素質的,目前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