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不應該偷著樂嗎
這是上輩子拯救了如來佛祖,這麼好的人讓你遇見了?
有情有義,重情重義的人現在不多了,如果你不喜歡趁早放生,喜歡的人不要太多撒
這些天也翻了翻大家的回答,感覺挺有意思的,我再把我回復的一位三觀超正的知友的回答貼上,如下
昨天我也翻了翻評論,帶入了一下說不接受的,最有意思的說法是可以去,自己偷偷去就行,如果明目張膽去的,是不在乎女朋友感受,是兩個人觀念不和
基于這樣的想法,我們假設一個觀念,就是男朋友在和你交往之前并沒有和你說這個事,在他和你交往后也沒有說,我更傾向于是因為沒有必要,因為這件事首先不會影響到你們之間正常的交往,其實產生不了多大的經濟產出,換言之,這件事其實對配偶都沒多大影響,更何況還是女朋友,一年也就那麼兩回,既然什麼都不影響,你還在知道這件事對你情緒產生影響的時候沒有加一溝通,自己默默承受,其實不利于雙方交往
感情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溝通,如果你們要做一輩子的戰友,這種心里不適該說就得說出來,當然,個體差異無法避免,如果一定要求只能愛你,心里不能有其他人的位置,那還是要趁早結束這段關系,真的接受不了的話,以后還是個導火索,到時候更麻煩
多少人在婚后有過心動的感覺,甚至都已經付諸于實踐,婚姻存續期間可能另一半發現了,可能沒發現,這種事情造成的后果有的是忍耐,繼續生活,有的是離婚重新開始,無論肉體和精神的出軌都不應該,但我要說的是,去祭拜前女友和這兩樣有關聯麼,一個人如果有情有義,無論你們之間的關系走到哪一步都不會鬧得太難看,這對于戀愛過程中不重要,對于褪去激情,回歸平淡生活和一個現實的人,很重要
而且雙方交往基于的是自愿平等原則,注重邊界感更加的重要,另一半對于個體而言不是附庸,我當時看到這種問題的時候總感覺有種拳法的味道,也可能是我想太多了,當下的兩[性.
只是男女朋友,有些事情,不要越界管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