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堂哥,別人介紹了一個二婚女相親。
女方有一個2歲的女兒,前夫現在在監獄里。
之前她跟另一個男的相親,提的條件是20w彩禮,被拒絕了。
現在跟堂哥談的條件是撫養她女兒到18歲,女兒不帶過來,由孩子外婆帶。
更新來了。
先更正一下,是我姑姑的兒子,應該叫表哥。
我表哥在廣州工作,女方要去天津打工,找我表哥要了1000車費。最近說要回湖南,又來找我表哥要車費,這次直接把她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