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事論事不討論對錯。
第一呢,如果離婚,男方對于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本事不具備優勢,獨生子女一般10歲以前大機率判給母親,十歲以后聽取孩子意見。兩個孩子一般一方一個。
第二呢,你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唯一優勢就是你有工作,你妻子沒有。可是一是現在民法典對家庭主婦的權利有所傾斜,而是如果女方父母愿意撫養孩子,你的這點優勢就沒有多明顯了。
第三呢,你動手打人是個很大的污點,就這點污點就可以抹殺你全部的優勢,更何況你還沒有多少優勢。
第四呢,說實話你妻子處事手段一般,如果是我,事后我就到醫院做個傷情鑒定,哪怕是輕傷,都能直接起訴你。到時我要7成共同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要不然起訴你故意傷害,輕則刑事拘留,留有案底,重則直接可以判刑,到時我看你怎麼選!
然后再說一下你這個人,你確定把家里生活搞得亂糟糟的是因為你妻子的問題?反正我從你的字里行間感覺出來這種生活你要付很大的責任!
我認為男性和女性在婚姻家庭承擔著不同的角色。男性呢在婚姻生活中承擔的最重要的責任,不是賺錢養家,不是賺錢養家,不是賺錢養家。雖然這個責任也很重要。而是決定這個家前進的方向。說實話這個角色干好是真的不容易,首先你要有肚量,比如婆媳關系,要想處理好,你就要學會把婆媳矛盾轉換為你和你媽媽和你妻子之間的矛盾。你妻子有什麼想法,讓他告訴你,然后她躲遠點,然后你用自己的語言告訴你媽媽。反之亦然。如果發生婆媳矛盾,你要把她們分開,分別安慰。你要忍受她們雙方對你發泄所帶來的委屈。需要很大的肚量。
其次你要有能力,這個能力其中賺錢養家只是最基本的一個能力。然后是對家庭情況的掌控能力,這就要求你對家務、孩子教育、家庭可能從在的矛盾等一系列問題要有所了解,不一定做,但一定要會要懂。就拿你說的孩子近一段時間的越來越無法無天的情況,孩子3-5歲是第一個叛逆期,如果你對稍微了解一點幼教,就不會把這個問題歸結到你妻子身上。還有就是要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有預判能力,有好多男性感嘆別人家生活很和諧,沒有滿地雞毛,妻子持家有方,既能掙錢又能做家務,羨慕她取了個好妻子。其實未必,只不過人家預判了一些矛盾的發生,并且避開了而已。就拿女性做全職家庭主婦這件事而已,好多女性很委屈,意思就是為了家拋棄了事業,所以男的應該怎麼怎麼!而男性更委屈,自己在外掙錢怎麼怎麼,女性還不理解他。
就拿我而已,我妻子生完孩子后一度想放棄工作在家專心帶孩子。我當時就給否定了,給她說哪怕找保姆,哪怕你的收入和保姆的花費一樣多都不能放棄工作。因為我明白,如果妻子放棄工作,然后處在一個只有孩子和我的封閉家庭環境中,不需要多久,我們的三觀會產生很大的不同。我會認為她嘮叨、多疑、不可理喻。她會認為我在外胡亂花錢,掙了錢不知道花在家庭上,而去招待狐朋狗友。所以最后我們找了保姆,但是保姆只會在白天照顧孩子,晚上還要我們看,而我妻子的工作要九點甚至十點才能下班。所以我度過了最難熬的8個月。因為我們家孩子14,個月之前要抱著才能哄睡,而這個階段正處于一個戀母期,每次哄睡都哭著找媽媽,一般睡著要半個來小時……直到孩子稍微大一點,自己抱個奶瓶就能躺倒床上睡覺了,我才算好過一些, 期間我也因為哄孩子的事和妻子鬧過幾次矛盾,可是當妻子想放棄工作專心帶孩子的時候,我還是否定了她的決定。
所以我家現在的情況就是我們夫妻都有工作,三觀差距不大,而帶孩子也過了最艱難的時期……
或許經歷不同,對生活的態度不同,三觀也不同。不說對錯,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僅以自身經歷給你多條思路。如感覺對你無用,權當我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