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解一個歷史事件時,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就是將事件還原到其所處的歷史環境中。在我看來,過于關注推恩令本身有多麼精妙可能意義不大,更為重要的是理解推恩令產生的背景以及漢初政治格局的演變過程。
如果推恩令頒布于高帝時代,我絲毫不懷疑異姓王們會對著高帝發起另一場楚漢爭霸;甚至如果推恩令發布于七國之亂之前,我同樣不會懷疑同姓王們會打著維護白馬之盟的旗號殺向長安。但是推恩令發生于武帝時代,在這個時代,諸侯國已經無力反抗朝廷的任何決定了。
因此,不是推恩令扭轉了漢初朝廷與諸侯王的力量對比,而是正因為朝廷與諸侯王的關系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推恩令才有了推行的空間。
推恩令真正的意義不在于其本身的精妙,而是在于,他標志著一個漫長歷史進程的終點。
就此而言,為了更好理解推恩令產生的時代背景,我們以其作為一個切入點,整體性的回顧七國之亂后朝廷對于王國、侯國的清理工作,以及景武之際的漢朝政治格局。
長期以來,當涉及漢初的政治格局時,我們關注的往往是朝廷與王國之間的關系,而對于侯國相對關注較少。這其實也的確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相對于朝廷和諸侯王之間的不斷博弈而言,朝廷對于侯國的處置保持了相當的穩定性。
漢初的侯國起源于高帝時期,劉邦一共分封了143名列侯,其中絕大多數都為功臣,馬孟龍考察了漢初侯國的地理分布,總結起來有兩條作為重要:
第一,關中區域基本無侯國。由于漢初關東與關中之間彼此防備,形同敵國,因此朝廷出于戰略安全的考慮,基本不會在關中區域里設置侯國,只有高帝時期有郃陽侯劉仲、周呂侯呂澤等個別例外,并且均為高帝親近之人,而自惠帝開始,關中無侯國便稱為定制。
第二,邊境地區基本無侯國。過于偏遠、貧瘠的地區自然不為功臣們所喜,此外《左傳》中也有「五大不居邊」的軍事防御傳統,所以燕代的北方邊境,以及故楚南部的南方邊境一般不設置侯國。(此點經 @破六韓胡沙虎 提示補充,特此感謝)
基于上述兩條原則,我們會發現可供列侯們安置的區域其實不多,主要是戰國時代的韓、魏、齊、趙以及楚國北部,也就是關東地區的相對富饒之地。
如果觀察漢初的政治格局,我們會發現,盡管朝廷與諸侯王之間一直采取拉鋸態勢,但侯國的地理分布與格局基本沒有發生太大,一直延續到景帝的七國之亂。
然而也正是從七國之亂開始,隨著諸侯王問題的基本解決,景帝開始著手從制度上處理殘存的列侯問題。
七國之亂后,景帝的一大動作就是回收諸侯國支郡,使得所有諸侯王僅保留一郡之地,在體量上徹底下降為郡的平級單位。
隨著王國地位的下降,侯國的地理分布也隨之調整,中元六年,景帝將所有殘留在王國境內的侯國遷徙至漢郡,從此王國和侯國彼此分離,侯國只設置于郡縣以內。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同年朝廷列卿的秩級出現調整,出現制度性的「中二千石」,從而與諸侯國官制中普通的「二千石」相區別,使得中央官制比地方官制高半級。
然而掌管侯國的主爵中尉秩級卻仍為二千石,馬孟龍認為,可能正是因為侯國已轉歸漢郡管理,失去了行政上的獨立地位,因此沒必要刻意提升主爵中尉的秩級,這一現象與王國官制的相對下降互為表里。
更為劇烈的變化發生于武帝時期,針對侯國以及殘存的王國政策,武帝推出過三項打擊措施,從而實現了后戰國時代的徹底終結。
武帝的第一項措施,正是推恩令。
在談論推恩令時,人人往往關注的是其諸子繼承的原則,但是如果僅從這一角度理解推恩令,那麼其與始自呂后、文帝時代的「眾建諸侯」實際并無區別,推恩令還有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重點:
其后更用主父偃謀,令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而漢為定制封號,輒別屬漢郡。
通過推恩令從諸侯國中析出的諸子侯國需要轉由漢郡管理,從而成為朝廷直轄郡縣體系中的一部分,而與其所分出的諸侯國割裂,這一點正是推恩令在繼承原則之外,被忽略的另外一面。
就此而言,盡管我在開篇便提出不應該孤立的看待,或者過于夸大推恩令本身的作用,但是這不妨礙推恩令本身的創造性,其最為突出的一點,便是實現了文景時代「眾建諸侯」
然而推恩列侯的好日子并沒有持續太久,元鼎五年,武帝推出了第二項重要措施:酎金案。
縱觀武帝一朝,侯國政治格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至太初年間,元光五年的90個侯國只剩下8個,在這二十余年間,武帝共封國247個,廢國224個,其中封國大多來自推恩令,而廢國中的半數都來自酎金案。
齊相卜式上書,愿父子死南粵。……布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至飲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
在101名可考的列侯中,從數量上受影響最大的是因推恩令產生的王子侯,共計63人,然而從比例來看,受到影響最大的是高帝時的功臣侯,24侯國中有20人失爵,達到83%,其他類型一般在50%以下。
《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將此過程描述為:「漢興,功臣受封者百有馀人。……至太初百年之間,見侯五,馀皆坐法隕命亡國,秏矣。」
《史記正義》中稱僅存的五位高帝侯分別是平陽侯曹宗、曲周侯酈終根、陽阿侯齊仁、戴侯秘蒙、谷陵侯馮偃也,其中谷陵侯疑似為谷陽侯之誤,因此酎金案后可考的高帝侯只有前四人。
《史記》中同時描述了高帝侯遭受打擊的原因:
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者十二三,是以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後數世,民咸歸鄉里,戶益息,蕭、曹、絳、灌之屬或至四萬,小侯自倍,富厚如之。
因此,更加可悲之處可能在于,武帝急于打擊高帝侯的原因,甚至不是忌憚他們的政治勢力,而是僅僅貪圖他們的財富。
到了景武之際,高帝時代與漢朝共有天下的功臣們早已是行尸走肉,然而及時面對這樣的殘軀,武帝依然選擇將他們的全部價值榨干給征伐匈奴的事業,曾經共有天下的喊出功臣們,連退場的方式,都如此凄涼。
無論怎樣,酎金案的確構成了一個重要節點,在諸侯國崩潰于七國之亂后,酎金案中高帝列侯們的黯然退場,標志著由白馬之盟構建的漢初三方政治格局的徹底崩潰,而大一統的時代即將來臨。
武帝的最后一項措施是「廣關」政策。由于七國之亂后,漢初東西對立的形勢不復存在,武帝開始著手重構權力空間,廣關政策則是其中最為關鍵的一環,而殘存的王國與侯國們,則成為這一政策的陪襯。
武帝通過廣關政策,將關中與關東的分界由臨晉關、函谷關、武關拓展至太行山,從而將自戰國以來便與關中聯系緊密的三河納入京畿范疇。武帝時代的侯國新格局一直延續到西漢末年的成帝時期,相比于漢初具體包括兩個變化:
第一,侯國邊界整體向東移動。在關中邊界向東推進的過程中,代國、河東侯國被遷徙至太行山以東,加上河南、河內侯國在酎金案中被全部廢除,至此太行山以西再無侯國。
第二,侯國分布極不均衡。由于推恩令的影響,此前均勻分布在關東地區的侯國,如今集中于王國密集的區域,比如北海、廣平、瑯琊、巨鹿、山陽等郡,而距離王國較遠的潁川、東郡等地則侯國密度較低。
最后做一個總結吧,首先需要強調的是,我認為推恩令的意義不應該夸大的原因在于,我們不應該直接將漢初的諸侯王問題與武帝時代的諸侯王問題等同起來,進入武帝時代,諸侯王問題已經得到了基本解決,武帝所需要做的,僅僅是清理好最后的戰場。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推恩令本身是沒有意義的,一方面,他巧妙的結合了「眾建諸侯」和「削藩」兩條策略,體現了武帝與主父偃優秀的政治智慧,另一方面,他與酎金案、廣關等一系列措施構成了武帝時代新政治格局的基礎,并標志著「后戰國時代」
未來,屬于大一統的無上帝國。
從此以后,知我罪我,其惟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