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四年了,但是離婚前分居了五年。這九年算沒老公吧。不知道大家怎麼定義是名義上的還是實質上的,我指的是實際上的。今年38了,中年婦女一枚,有個兒子,沒有老公。這輩子大概不會有了。
生活里沒什麼感覺,因為在城市里一個家庭里需要男人做的事很少,東西壞了找人來修就是了。買米買油快遞送上來,後來兒子大了就帶兒子去買,他負責拿。很管用。生活上自己賺錢足夠花,自己想買啥買啥,也沒人管很自由,安安靜靜的做自己的事,周末打掃衛生洗洗曬,做點吃的。預備一周的早飯,總之很忙碌,大概因為孩子在身邊也沒孤單過,每天嘰嘰喳喳有人說話。日子不咸不淡一眨眼小十年就過來了。
反正我沒啥特別的感覺,40-50這個十年的年齡段我想應該差別不大,重新遇到一個合適的人很難,中年也無法談愛,所以很難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