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的時候,我婆婆還逢人就說,包括對著陪著我來打官司的閨蜜:我一開始真的很想當女兒一樣待她,她剛住我家的時候我叫她陪我去買菜,她竟然還不去,她根本不想把我當媽!
我們也只在一起住了一個月都不到而已。
這個話車轱轆一樣到處說,確實有這個事,我離婚四年前發生的事情,她一直記著我拒絕陪她去買菜的事,她說了四年。
當然還有很多事情她同樣也在不停到處說道,但我覺得這段話最符合題意。
我也想說,我這是她當媽了,所以我那次沒陪她去買菜,主要我爸媽都不介意我陪不陪他們去買菜,更不會記住那麼久。但是我最終都沒有為這件事跟她對線過,無理取鬧的太多,沒法一一解釋。
我曾經問我前夫,為什了你媽的各種過分要求你不去跟你媽協調,非要來找我做出妥協,他很不要臉的說:因為你講道理啊。
所以婆婆想對媳婦好?這樣算不算好?畢竟她都想把我當女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