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之前月薪3.5萬,去年公司9月公司清盤,失業,賠償了32萬。老丈人去年9月腸癌,轉了8萬給老婆。房貸、家庭用度、還了一點借款等到現在賠償金用完了。上周老婆提出離婚,我很吃驚,也突然有種解脫的感覺,回老家閑逛了一周,昨天晚上和老婆談了兩個小時,基本敲定。北京房子賣了(扣除貸款),460萬左右,給老婆330萬,我拿130萬,孩子給她,因為孩子親媽媽,她買一套一居。我每個月給孩子2500元生活費到18歲。我以后就提個包,重新開始租房,重新開始生活。今年我46歲。
也許這就是生活吧
5.4日補充,關于房子的購買款項,首付我出了80%吧,她出了20%。這十年她有6-7年沒上班,房貸和家里的用度還有孩子上學(主要是幼兒園)的費用都是我出的。
關于為什麼給她分這麼多,主要是這個錢在添一點錢,就可以在現在居住的附近買個一居,至少她和孩子有一個住處,不用租房了。上學也方便。主要是不想撕,讓孩子感覺父母即使離婚了,家也和以前差不多,我也答應孩子每周末都要帶她去玩。主要是為孩子著想把,不讓她感覺家里有那麼大的變故。
情況就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