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做了六七年的兒媳婦說一下:
1.你說給雙方父母錢,你家父母都不要,還說你們在用錢,很為你們考慮。但女方父母嘴上不要卻拿著,我覺得這再正常不過,即便女方不要,作為女婿的你也應該主動給。因為人家養了這麼多年的女兒嫁給你,給你生兒育女,做飯洗衣(當然這些你也有做),就沖嫁給你,逢年過節給點錢怎麼了?
2.至于你媽媽,既然不帶,就少問,與其問這問那,不如有時間多帶帶,你老婆還能休息會。我老公在我在家的情況下陪寶寶兩天,就會說:怪不得你要修理她,確實氣人。
3.我感覺你敘事的語氣明顯對你老婆各種不滿意,覺得你媽啥都對。這樣的心理是不對的。你結婚了,有你自己的家,還是該分清的。
還有別覺得你媽給點錢,就可以對你老婆指手畫腳,養家是你和老婆的任務,她不上班照顧孩子,所以掙錢是你的事。
作為老公,要認清老公的責任!對于你媽,你已不是未婚的兒子,而是做了父親的兒子!成了別人老公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