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吧,《水滸傳》原著里根本沒說給武松放了18個碗,而結合上下文應該最多只用了三個。
水滸傳 第23回: 只見店主人把三只碗,一雙箸,一碟熱菜,放在武松面前,滿滿篩一碗酒來。武松拿起碗,一飲而盡,叫道:「這酒好生有氣力!主人家,有飽肚的買些吃酒。」酒家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好的,切二三斤來吃酒。」店家去里面切出二斤熟牛肉,做一大盤子,將來放在武松面前,隨即再篩一碗酒。武松吃了道:「好酒!」又篩下一碗。恰好吃了三碗酒,再也不來篩。
從這里就可以看出,碗的單位是「只」,而「一碗酒」和「三碗酒」里的「碗」則是用來形容酒的單位。所以店家的篩酒,并非新用碗,而是用的舊碗。
水滸傳 第23回: 武松道:「休要胡說!沒地不還你錢,再篩三碗來我吃!」酒家見武松全然不動,又篩三碗。
武松吃道:「端的好酒!主人家,我吃一碗,還你一碗錢,只顧篩來。」酒家道:「客官休只管要飲,這酒端的要醉倒人,沒藥醫。」武松道:「休得胡鳥說!便是你使蒙汗藥在里面,我也有鼻子。」店家被他發話不過,一連又篩了三碗。武松道:「肉便再把二斤來吃。」酒家又切了二斤熟牛肉,再篩了三碗酒。武松吃得口滑,只顧要吃。去身邊取出些碎銀子,叫道:「主人家,你且來看我銀子,還你酒肉錢勾麼?」酒家看了道:「有馀。還有些貼錢與你。」武松道:「不要你貼錢。只將酒來篩。」酒家道:「客官,你要吃酒時,還有五六碗酒哩!只怕你吃不的了。」武松道:「就有五六碗多時,你盡數篩將來。」酒家道:「你這條長漢,倘或醉倒了時,怎扶的你住?」武松答道:「要你扶的,不算好漢。
」酒家那里肯將酒來篩。武松焦燥道:「我又不白吃你的!休要引老爺性發,通教你屋里粉碎!把你這鳥店子倒翻轉來!」酒家道:「這廝醉了,休惹他。」再篩了六碗酒,與武松吃了。前后共吃了十五碗,綽了哨棒,立起身來道:「我卻又不曾醉!」
PS: 最后的「六碗酒」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作者自己寫錯了,導致對不上「前后共吃了十五碗」的描述,其實想寫三碗的。另一種可能是這六碗也是分順序篩的,只不過作者簡寫省略了中間的步驟而已。
但無論如何,這里的連續「篩酒」都根本不代表用了新碗。武松最多用了三個碗喝酒(如此則店家給三個碗是為了迎合「三碗不過岡」的噱頭),甚至可能只是一個(如此則給另外兩個碗是用來吃熱菜和牛肉的)。
類似的例子在第二十四回的潘金蓮勾引武松情節中也有:
水滸傳 第24回: 那婦人拿盞酒,擎在手里,看著武松道:「叔叔滿飲此杯。」武松接過手來,一飲而盡。那婦人又篩一杯酒來說道:「天色寒冷,叔叔飲個成雙杯兒。」武松道:「嫂嫂自便。」接來又一飲而盡。武松卻篩一杯酒,遞與那婦人吃,婦人接過酒來吃了,卻拿注子再斟酒來,放在武松面前。水滸傳 第24回: 叔叔且請一杯。」連篩了三四杯酒飲了。那婦人也有三杯酒落肚,哄動春心,那里按納得住,只管把閑話來說。武松也知了八九分,自家只把頭來低了。
雖然潘金蓮給武松多次篩酒,甚至后面還一連篩了好幾杯,但完全可以看出,武松自始至終用的其實都是同個杯子。
另外反駁下有些答主的解釋:
原著里根本沒有所謂的「有關部門規定的是三碗不過崗」好嗎。
水滸傳 第23回: 酒家道:「俺家的酒雖是村酒,卻比老酒的滋味;但凡客人來我店中,吃了三碗的,便醉了,過不得前面的山岡去,因此喚做‘三碗不過岡’。若是過往客人到此,只吃三碗,更不再問。」水滸傳 第23回: 酒家道:「如今前面景陽岡上有只吊睛白額大蟲,晚了出來傷人,壞了三二十條大漢性命。官司如今杖限獵戶擒捉發落。岡子路口,多有榜文:可教往來客人,結伙成隊,于巳、午、未三個時辰過岡,其馀寅、卯、申、酉、戌、亥六個時辰,不許過岡。更兼單身客人,務要等伴結伙而過。這早晚正是未末申初時分,我見你走都不問人,枉送了自家性命。不如就我此間歇了,等明日慢慢湊的三二十人,一齊好過岡子。」水滸傳 第23回: 近因景陽岡大蟲傷人,但有過往客商,可于巳、午、未三箇時辰,結夥成隊過岡,勿請自誤。
水滸傳 第23回: 陽谷縣示:為景陽岡上,新有一隻大蟲,傷害人命。現今杖限各鄉里正並獵戶人等行捕,未獲。如有過往客商人等,可于巳、午、未三箇時辰,結伴過岡;其余時分及單身客人,不許過岡,恐被傷害性命。各宜知悉。
「三碗不過岡」是客戶及店家對店家產品的評價,乃至店家自己打的廣告;而官府榜文則是應對虎患的臨時政策。這兩件事兒之間毫無關聯的好嗎。
然后再仔細看看榜文以及店家和武松的對話就會發現,店家勸阻武松根本不是因為武松喝多了(所以整個說辭中一句都沒提酒),而是因為他屬于單身客人,且離開的時間符合禁令。這種情況下,即使武松沒咋喝酒,店家肯定還是會好心勸勸他的。
而如果武松是和其他很多人結伴出行,且中午離開,那他甭說十八碗,就是喝了八十碗,酒家大機率也不會攔著他走。
最后,題主會產生這個問題,應該還是被98版《水滸傳》電視劇給誤導了,那里確實拍的放了十八個碗。
至于目的,可能是認為如此安排,更有視覺沖擊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