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開發商,已經開始想到要用這個辦法套180w了,這件事本身就包含四個信息:
① 他現在就處于資不抵債狀態,而且大機率用了這180w還是資不抵債——對于一個建筑和房地產企業來說,如果只是流動性問題,那麼180w這個數字從應收賬款上小小延遲拆借一下也就過來了,欠到施工隊頭上那就不是流動性,而是已經要破產了最后一搏。
② 他本人的資產尤其這套房很可能和企業資產不完全分離——不然他直接把房子質押了貸款就行,但是他沒這麼做,說明要麼他這套房不一定能分離開,要麼【他自己現在就在征信上】;
③ 他已經沒有力量產生任何現金流了。因為180w實在不大,搞項目是不可能的,最可能的情況是現在就有一個訴訟或者事件就在眼前,一旦觸發就是流動資產凍結,公司當場就沒了,才會想出這種方法產生虧損頭寸;
④ 他不想失去房子,在他心中,房子在親戚手里,依然且永遠是他的。
換言之,他【沒有選擇從流動性動手】、【沒有選擇自行質押】、【沒有選擇利用人脈和銀行拆借】,這三個不選本身就是很要命的事情。折合到你的頭上,同樣是三點:
① 由于第一點,他大機率是無法短時間還掉180萬的。而他之所以選擇質押給親戚,是因為他【不想失去這套房子】。換言之,一旦情況有變,他虧掉了180萬,那你很可能面對著還著貸款,但舅舅還住在房子里,而你由于親戚關系又無法真的把他趕出去的局面。
② 由于第二點,你實際上變成了借給舅舅180萬的純債權人。如果他的個人資產和企業資產不分離(都抵押到自住房頭上了大機率已經借了私人借款),那麼他的行為將變成轉移資產,你最后很可能失去房子得到180萬債權。
③ 由于第三點,你實際上不可能得到還貸支援,全靠一個新晉社畜的個人收入。
綜上所述,
【最差的情況】下,你會失去房子,得到你舅舅的180萬債權,并自己背上180萬貸款,而你舅舅一分錢沒有;
【次差的情況】下,你會因房價下跌而違約失去房子,然后自己上征信。你會虧損一個房價差價,然后你舅繼續一文不名;
【一般的情況】下,你會得到房子的名義所有權,而你創業失敗的舅舅住在里面。你的母親不允許你把他趕出去,所以房子不能賣也不能租。你用掉了自己的首套房優惠條件,而這套房除了還貸都跟你無關;
【稍好的情況】下,房價沒有下跌,而你因為自己只是一個新晉社畜而違約了。雖然早期還貸基本不動本金,但是你法拍后甚至還剩下點錢。你的舅舅每天來要剩下的錢,因為他心目中房子從來不是你的,無論你給不給,你的還貸損失都無可彌補。
【最好的情況】下,你舅舅成功翻盤,你得到一個人情,他替你把房貸還掉——然后拿回房子。至于他給不給你報償,也許有,誰知道呢?
所以,你能獲得收益的僅有可能,一是你舅舅翻盤之后賞你點親情錢,二是房價急速暴漲然后你先手違約——而且還以親戚關系破裂為代價。也就是說,你的風險和【現在把自家房賣了,180萬入股你舅企業】的風投股東一模一樣,而你的收益則是一個人情而已。
這不是「有沒有坑」的問題。提出這個建議的人,就是要坑死你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