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社會,女性的道德要求備受重視,貞潔更是被認為是婦道的核心。然而,當古代女子遭遇采花賊時,她們往往選擇沉默而不反抗。
這一看似被動的行為,其實隱藏著許多復雜而微妙的內心情感。她們為何選擇沉默而不反抗呢?
在先秦時期,「貞女」這一概念就已經在文獻中出現。當時的人們通過文學作品,為堅守自身貞潔的女性歌頌和褒揚。盡管「貞潔」被視為一種美德,但對女性的要求還不是如此嚴苛。女子在婚前和喪偶后改嫁,社會還能體諒和寬容。
隨后在秦漢之際,皇室內閣為防止后宮發生越軌事件,開始限制宮女和太監們的自由。此后數代君主紛紛效仿,女性「貞潔」這一品質開始受到空前重視。
因為生產力所限,男性長期處于社會的核心地位,主導意識形態和價值觀。「男尊女卑」成為主流觀念,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這種氛圍中成長的女性從小就要接受各種規訓,譬如不能與男性有過多接觸,需要遮蓋面容,外出要有隨從等等。這些規則一一滲透到女子的思想中,成為她們必須遵守的鐵則。即使內心并不情愿,但面對壓力,她們也只能從外在和行為嚴格遵循,生怕一個小差錯就會像雪崩一樣毀掉自己和家人的名譽。
到了明清時期,社會輿論對守寡和改嫁的態度發生巨變。守寡婦女受到褒揚,而改嫁者則遭受各種白眼。一些官員甚至設法扭曲國法,讓更多女子成為「孤兒寡母」,在悲苦中結束了此生。這類事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權者有意操縱輿論,強化貞潔觀念,以達到加強統治,維穩的目的。
「苦節」成為許多女性的寫照。她們經歷著丈夫家庭的種種束縛,卻只能以無限忍耐來回報。比如丈夫出軌在所難免,但妻子出軌則要受罰。
妻子分娩過程中痛不欲生,丈夫們則可以選擇性冷處理。在心靈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下,大批婦女在年輕時就夭折了生命。根據最近的研究,處于長期高壓力環境下的女性,更容易患上抑郁、焦慮等心理疾病,免疫力也會大為下降,損害身體機能。
「貞節」不僅規束了女性的婚姻自主權,也要求她們在生活的諸多方面避讓男性。傳統禮教禁止女子與陌生男子有任何身體接觸,就連與囚犯也要分類管理。這種現象在古代波斯等國也十分常見。妻子被丈夫鎖在家中,外出時要用四層面紗遮蓋其貌。
社會認為,禁錮女性越嚴厲的男人越值得尊敬。這讓人們難免想起如今中東地區女權主義運動中那些令人心碎的場景。我們慶幸現今女性的地位已經獲得很大提升,但仍需為那些仍生活在強制束縛中的女性而繼續努力。
在這些嚴苛要求背后,是古人由衷相信這種做法能保護女性,防止她們受到傷害。但我們也看到,它剝奪了女性的自主權,給她們的生活投下了陰影。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容許甚至鼓勵了某些男性的暴力傾向,因為他們很清楚受害者即便不愿,也無力反抗。
那麼當古代女子真的遭遇暴力侵害時,她們為何很少反抗和報案呢?其一,是對反抗無效的恐懼。采花賊利用暴力威脅女子就范。體弱的女性與之硬碰硬,反抗不僅無果,還可能招來更為慘烈的脅迫。所以她們只能選擇妥協,希望能全身而退。
這與人們平日所接受的應激訓練有關——當一個人長期生活在恐懼中,面對真正的威脅時,求生欲望會主導大腦,排斥一切高級的理性思考。
其二,是對家族聲譽的顧慮。在當時的社會觀念里,被侵犯的女性是有罪的。一旦丑聞傳開,不僅女子自己受辱,她的整個家族也會因此聲名狼藉。所以很多婦女選擇隱忍和隱瞞,也有些家族內部私下處理,不讓事情敗露。
她們寧可自己郁郁而終,也要保全家人的名節。這種現象與東亞「面子文化」的倫理觀念關系密切,它要求個體不惜代價維護集體的聲譽。在這種極端環境下成長的女性,已將這種思維融入骨血,哪怕遭受如此巨大苦難,也在所不惜。
我們今天審視歷史,更多地是基于理性和同情,而非批判。歷史無法重來,我們的職責是學習和繼承——學習古人犯下的錯誤,繼承他們的優秀品質。也只有這樣,才不至于讓那些不幸的靈魂白白死去。
時間的洪流中,這些無辜者的哀慟和祈求,是否曾有人聽見?她們的正義,是否得到過伸張?
古代對這類案件的處理明顯存有偏見。犯罪男子可以逍遙法外,再次作案。而受害女性除了忍辱,別無他法。
第一,古人極為看重「面子」,即使知曉女子的遭遇,也有意回避。不少家族不支持受害女子報案,更有甚者主動加害。他們恐同族丑聞散布,甚于女性再度受辱。這種現實利益至上,切身利益高于公理的做法,也許出于一種本能的自保,但的的確確加重了正義得不到伸張的殘酷。
第二,古代法律對女性貞操規定繁多,但很少從保護女性角度出發。屢見家法超越國法,大打出手,害死害傷女性的情況。可悲的是,女性在當時幾乎沒有任何權力去維護自己。這里,法律在有意無意中成為了的一部分。
它先入為主地認定了」男性優越「這一定理,由此定義了各種雙重標準,加強了女性,尤其是受害女性的。在這些因素疊加影響下,受害女性陷入完全的權力真空狀態,可以說是這個時代制度性暴力的最直接受害者。
直到今日,我國的法治與性別平等理念已有很大進步。對貞操的看法也從道德硬性規定,變成一種個人價值選擇。我們不能輕視古人,但也決不能默認歷史的偏差。在漫長的時間軸上,我們還需為那些無辜靈魂去竭力抗爭與吶喊。
例如最近幾年,歷史學界和法學界聯手推動歷史冤案的復核。在溫州,一位97歲的女性,終于為其40年前遭受的[性·侵]找到了證據。
這起案件背后,是這個老人一生的坎坷和無奈。她80多歲時才第一次意識到,法律本應伸張正義,維護人的尊嚴。「我這一生,原來可以選擇報案,而不僅僅是忍氣吞聲。」這位老人流下了激動的淚水。
無數這樣的例子還在發生,它們警示我們,不能因為時間的流逝就默認那些錯誤。只要我們還在世,就永遠有機會去修復。這不僅是為死者發聲,更是為了活著的人能生活得更好。正義或許無法及時到來,但絕不會永遠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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