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古時候的男婚女嫁都是由自己的父母來決定的,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一說,婚姻都是父母大包大攬的,子女自己是沒有自己決定自己婚姻的權利的,所以就有很多兩個原本根本不想愛的人會被強制性的在一起,大多數都是先婚后愛,那麼如果女子的丈夫一直不喜歡自己的妻子的話,對于這個女子來說就是一生的災難,因為女子古時候有一個規矩是出嫁從夫,她必須聽自己丈夫的話,就算雙方沒有愛情,但是也是很無奈的要生活的。
當然,古人也是人,因此女子遇見自己喜歡的人時,肯定也是希望自己能跟自己相愛的人過一輩子的,所以就有人會反抗,在歷史上有一個女子就是喜歡自己的鄰居,本身要私奔,但是計劃失敗了,她就只能嫁給53歲的丈夫了,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這個女子的名字叫做郭翼青,她是廣東汕頭的人,家里也是很有錢的,當時的社會是有了自由戀愛的提議了,但是老一輩人是不接受的,郭翼青在那個時候喜歡上了自己鄰居家里的男生。
這個男孩子長得非常的帥氣,而且學習也是很好的,因此兩個年輕人的心逐漸就走在了一起,一來二去就談起了戀愛,郭翼青的父親首先發現了自己的女兒不對經,因為她經常不回家,他知道之后是非常的生氣的,畢竟在那個年代,女子偷偷跟別人談戀愛是有損風氣的,郭翼青的父親認為自己的孩子不守婦道,所以就把自己的孩子打了一頓,并要求不能再戀愛了。
但是青春的心是不能壓迫的,她覺得自己的感情需要自己努力去爭取,所以就偷偷的準備去上海的衣服,準備跟自己的鄰居一起去上海讀書,但是這個還是被自己的父親發現了,這一下父親覺得自己的孩子實在是在破壞自己家的明玉,就把她鎖在了家中。等待她一起去上海的鄰居找不到她,以為她放棄了,就自己出發去上海了,然后這個父親就給自己的孩子選丈夫了。
他選的是名聲非常大的程潛,這個人哪里都是非常好的,唯一的缺點就是年紀有點大,當時郭翼青才17歲,但是程潛已經53歲了,這個年紀其實都已經能夠當自己孩子的爺爺了,但是他覺得自己的孩子名聲已經很臭了,所以就趕緊把孩子嫁了出去。
唯一可以覺得欣慰的,就是這個程潛對郭翼青是非常的疼愛的,可能是年紀大了,所以會疼人,到外地的時候還總是會給自己的妻子帶一點小吃,所以天長日久兩人就產生了感情,郭翼青也喜歡上了自己的這個「大丈夫」,她懷孕了多次,但是孩子最終活下來的只有6個,在自己的丈夫去世之后她也沒有選擇改嫁,而是帶著自己的孩子,為自己的丈夫守寡了28年,也算是非常的愛自己的這個丈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