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武松殺嫂前為何先解她衣裳?背后有一個鮮為人知的秘密
2024/04/29

武松是《水滸傳》中的著名人物,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又武功高強,還很講義氣,是很多人兒時心目中的大英雄,武松打虎、醉打蔣門神等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詳。

大家對《水滸傳》人物印象最深刻的,應該是書中描寫的千古[淫.婦]——潘金蓮。潘金蓮是武松的哥哥武大郎的妻子,遠近聞名的美人兒,在鄰居王婆撮合下,與西門慶通奸,後來被武大郎捉奸,事情敗露后,經王婆謀劃,潘金蓮和西門慶聯手毒殺武大郎。

後來的情節就像大家熟知的那樣,武松公干回來后,殺死西門慶和潘金蓮,替兄報仇。在殺潘金蓮的過程中,不知大家有沒有注意一個細節,武松沒有直接一刀殺死潘金蓮,而是先撕破她胸前的衣裳。

書上原文是這樣寫的:那婦人(潘金蓮)見頭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只腳踏住她兩只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

讀到這里,很多人不解武松為何要撕扯開潘金蓮胸脯衣裳,莫非他對嫂子有非分之想?

其實并非如此!這是因為,武松父母早逝,自小由哥哥撫養長大,兄弟兩人情深義重,在武松住進哥嫂家里時,潘金蓮不滿丈夫武大郎身材短小,又長得其丑無比,在武大郎出門賣燒餅的時候三番五次勾引武松,都被武松嚴辭拒絕,因為得不到武松,潘金蓮倒打一耙,在武大面前說武松對她有非分之想。武松被迫離開哥哥家,搬到縣警察局里去居住(武松當時職務相當于陽谷縣警察大隊的大隊長)。如果武松對潘金蓮有非分之想,早就經受不住誘惑,哪會在殺她的時候從解開她的衣服呢。

後來因為縣長要武松親自把貴重禮物護送到京城去,臨別前武松還告誡哥哥要晚出早歸,意思是要讓他守好自己的妻子。正是在武松外出公干期間,武大郎被潘經理按、西門慶、王婆合謀毒死。

武松公干回來,得知哥哥死訊后,他并沒有直接去砍死潘金蓮,而是四處搜尋證據,包括當時負責幫武大郎捉奸的鄆哥,還有負責為武大入殮的仵作何九叔,他把西門慶賄賂他的十兩銀子和武大郎尸體被燒后偷來的兩塊能證明中毒的黑色骨頭交給武松。

人證物證都找到后,武松才到縣衙門去告官。

但是,由于西門慶早就賄賂了縣衙里的上上下下,雖然有人證和物證,最終還是被告知「因證據不足」不予立案。武松這才計劃著自己動手殺死奸夫[淫.婦],替兄報仇。

武松以「感謝鄰居幫忙」的名義,找來左鄰右舍,包括主謀王婆,在靈堂上武松逼迫潘金蓮說出殺死哥哥的整個過程,并讓會寫字的鄰居把所有口供詳細記錄在案,然后讓王婆和潘金蓮簽字畫押。證據在手,鄰居也愿意為他作證,當著大家的面,武松這才撕破兄嫂衣裳,殺了潘金蓮。

武松為什麼這麼做?其實他并不是一個魯莽的一介武夫,而是個心思慎密的人。

他在縣衙門當差,自然知道大宋律法,如果操作不當,自己就會丟掉性命。

《宋刑統》明確規定:1、通奸者,男的判一年半,女的判兩年;2、合謀殺死丈夫,兩人都要處死;3、親人被殺要報官處理,不得使用私刑,如果私下復仇要以殺人罪論處。

從第3條可以看出,如果武松直接報仇,這算私下復仇,要以殺人罪論處。為何要扯破潘金蓮前胸衣裳呢?

這涉及到一條大宋的法律。按照大宋律例,殺人罪分為謀殺、故殺、斗殺等幾種類型,其中謀殺、故殺是要償命的,而斗殺是無需償命的。所謂斗殺,是指雙方因矛盾在搏斗過程中殺死對方的,不用償命。

武松撕破兄嫂衣裳,就是為了制造斗殺的現場。

最后縣衙門給出的審判結果是:武松因祭祀亡兄武大,兄嫂潘金蓮不容許,兩人發生爭執,潘金蓮將靈床推倒,因救護亡兄,武松與嫂纏斗,一時失手誤殺潘金蓮。後來,西門慶前來強護,因此又發生斗毆,兩人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斗殺身死。王婆因是殺害武大的主謀,被判凌遲。而武松,最后被判脊杖四十,刺配兩千里外。

武松扯掉兄嫂胸前衣裳這一細節,保住了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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