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是,養兒方知父母恩;現在是,養兒方知父母的不堪和失敗。
父母基本把子女當成附屬品,很少把子女當成一個完整、獨立、平等的人看待。要是子女的言行不符合父母的期望和要求,忤逆不孝的帽子就帶上了。也難怪,有些人最成功的事情就是生養了一個孩子,可以控制的也是這個孩子,畢竟他們在社會中只是一個普通人,不是高官富賈,有錢有權。
不客氣的說,咱們國人很多不適合進入婚姻,也不適合生養子女,會生不會養的比比皆是。
自己日子沒整明白,也沒整明白如何經營婚姻,如何教養子女?孩子到底是愛情的結晶,還是欲望的產物,只有他們自己心里清楚。
隨著子女年紀變大、閱歷增加、從學生變社畜、從「子女」變父母,到醒悟的那一刻,便是與自己父母分道揚鑣的時刻。
經濟財產在我看來反倒是小事,畸形的關系才是大事。